1.因逾期未还贷款,银行对梁某房产A向法院申请查封,交易中心有查封记录.2.因梁某未按房产交易合同规定履行与我交易的房产A过户手续,在银行查封四个月后,我也向法院申请对房产A查封.3.梁某已失踪近八个月,据说已出国,因此银行告梁某及我告梁某的案子都必须公告送达程序(因梁某是外地,公告要四个月).4.我现在住地房产A内.我问题... 展开
1.因逾期未还贷款,银行对梁某房产A向法院申请查封,交易中心有查封记录.2.因梁某未按房产交易合同规定履行与我交易的房产A过户手续,在银行查封四个月后,我也向法院申请对房产A查封.3.梁某已失踪近八个月,据说已出国,因此银行告梁某及我告梁某的案子都必须公告送达程序(因梁某是外地,公告要四个月).4.我现在住地房产A内.我问题是: 1.银行的案子如果开庭审判,是不是可以直接可以拍卖,即使我也查封了这个房产,也不会得到通知之类的? 2.这个房产如果在我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被拍卖成功了,那么我的案子那不就没有目的对象了么? 3.我和梁某在交易中心交的各种税,是否可以退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