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把房子卖了要提前收回房子
我们公司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合同刚签了没一个星期,大概10月3号,房东发短信给我们说了他的房子要卖,让我们配合看房。现在房子卖出去了,他要提前收回房子。我们不同意,他说合同里面有一条是“违约责任: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2个月租金向... 展开
我们公司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合同刚签了没一个星期,大概10月3号,房东发短信给我们说了他的房子要卖,让我们配合看房。现在房子卖出去了,他要提前收回房子。我们不同意,他说合同里面有一条是“违约责任: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2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所以他说他要求赔偿我们,让我们搬走。我想问:1)我们不接受赔偿,坚持履行合同,至期满再搬走可以吗?2)如果最终实在要搬走,因为我们是公司搬家,搬家的话涉及的事项比较多,如:搬场费用,公司停工损失,名片和公司样册重新印制,宽带电话重装费用,工商税务资料变更等等费用,都可以让房东赔偿吗?盼复! 收起
飞流光|2016-05-04 12:5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