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对象买了一套抵押房,原房主没有还上借款,投资公司没有经过法院,就给把房买了,当时投资公司和原房主签的什么合同我不是很清楚,把房子公证到了另一个人的名下,我们和这个人过的户,反正没有经过原房主就过了户,已过户一年多。当时,少给了投资公司5000元钱,说他们负责让原房主倒房,倒房后再给这5000元。但现在投资公司说我们自己解决... 展开
我对象买了一套抵押房,原房主没有还上借款,投资公司没有经过法院,就给把房买了,当时投资公司和原房主签的什么合同我不是很清楚,把房子公证到了另一个人的名下,我们和这个人过的户,反正没有经过原房主就过了户,已过户一年多。当时,少给了投资公司5000元钱,说他们负责让原房主倒房,倒房后再给这5000元。但现在投资公司说我们自己解决,这5000元也不要了。 在这期间,原房主就告了我们和投资公司联合诈骗他的房子。派出所要了我的房产证,经调查没有此事,不能立案,只能是民事纠纷。我想要回我的房产证,但派出所不给,说我们解决好了再给。我要问一下,民事纠纷派出所有权管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原房主现在还住着这套房子,好像是他们的唯一住房,但原房主在银行工作,听说他们可以住他们内部的房子。我们也只有这一套住房,我们现在是租房住。想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要回这套房子呢? 面对投资公司、派出所、原房主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收起
永康集团|2016-05-04 12:3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