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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死后,女儿继承房产,办房产证时无法约定份额

我在2011年初买的期房,购房合同上签的是我和丈人的名字未约定份额,我丈母娘在2012年去世,我老婆办理的继承公证继承了我丈母娘的份额,因原合同未约定份额,所以继承公正时,直接分成了4份,我,我老婆,丈人,丈母娘各25%,将丈母娘的25%给了我老婆,现在期房交付在办理房产证时,房产部门说,按继承公证上的内容已经无法约定比例,... 展开
fenfenger|2016-05-04 17: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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