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购买在沪房产一套,男方想再次在昆山购房,女方不同意,是否依然能够成功购买?
婚后共同购买在沪房产一套(还有贷款),先男方想为超过60岁的母亲(外地户口)在昆山购房,应需要靠男方贷款,女方不同意,男方是否依然可以成功购买?如果可以购买,该房产,首付如果是男方母亲支付,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用灰色收入,私下资助母亲还贷,且房产证只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女方将无法证明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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