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2014年2月我拿到产证(我的名字),合同约定房东再住一年,2014年3月交房,交房的时
二手房交易,2014年2月我拿到产证(我的名字),合同约定房东再住一年,2014年3月交房,交房的时候付尾款(2万RMB)。合同原文“交房:甲方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该房屋交付标志为甲乙双方签订物业交验单(交房交接书)。若甲方未能按约交房的,则需按月租金人民币3000元支付予乙方。最晚至2015年7月31...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