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我不是专业人士,不一定能说对。但可以说说看法,供参考。首先,这个房子不能算福利房,其价格虽然低于市场价,但远远超过成本价,公司非但没有贴钱,而且还从中赚了钱。至于赚的钱做什么了无关紧要,关键是没有贴钱给职工,那就不是福利房,而是商品房。区别在于比别的开发商和楼盘价格上优惠了一点而已。把好多套房子买了再卖出才叫倒卖。如果领导干部只是把应该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下属单位和个人,不能算倒卖。是否 展开
谢邀,我不是专业人士,不一定能说对。但可以说说看法,供参考。首先,这个房子不能算福利房,其价格虽然低于市场价,但远远超过成本价,公司非但没有贴钱,而且还从中赚了钱。至于赚的钱做什么了无关紧要,关键是没有贴钱给职工,那就不是福利房,而是商品房。区别在于比别的开发商和楼盘价格上优惠了一点而已。把好多套房子买了再卖出才叫倒卖。如果领导干部只是把应该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下属单位和个人,不能算倒卖。是否算受贿,要看差价是否离谱,下级是否与他有厉害关系。比如,别人加一千出售了,他加两千多出售了,超过市场价了,那么有嫌疑,要看下级从他那里可以获得什么好处,有额外巨大好处的,可以视为受贿。否则,不能够认为受贿。比如,卖给门房老头,虽然是下级,但谈不上受贿。单从盖房卖房低于市场价,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因为高于成本价很多。卖房赚的钱私分,才能叫国有资产流失。如果用于正当渠道,不能算流失。职工私下转让,不能算倒卖,也不能算贩卖,因为他只有买一套的权力。私下转让自己买一套房子的权力,既不违法,也不存在漏税问题,这个房子将来办房本时会照章纳税的。部分业主起诉转让购买权的职工毫无道理,人家并没有损害他的利益呀!有人想给领导找事,公报私仇吧?还打着维护国有资产的旗号,真是那么爱护国家利益吗?有点怀疑。如今,能给职工办实事的不多了,尽管不那么公平,但比不办好。这样的人被告倒了,以后就像老人倒地扶不扶一样,职工福利搞不搞就成个普遍问题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