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名购房补充
我们单位去年3月组织团购房屋,当时我已有一套住房,故未考虑购买,我的一位亲戚找到我给他顶名,我同意,并交押金一万元(他出的钱,我的名义)。今年1月我住的房屋出现问题,想换套房子,便找到这位亲戚,说明我不得已换房的苦衷,同时将他交的一万元押金退了给他,并给他五百元的利息,利息他未要。因现准备购买的房屋已升值,他不同意我购买,要... 展开
其他答案
实际上你们之间是一个权利转让合同,你现在反悔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但是因价格上涨造成的房价款增加部分,不属于违反合同造成损失的范围,不应当赔偿。
2010-12-18 08: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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