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里面有具体约定时间条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1,应予支持,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该解释又规定,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 展开
2016-04-10 16: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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