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院子和窑洞的赔偿款该归谁?(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1975年开始就一直住在现在的地方——别人批了新的宅基地,抛弃的窑洞。当时已经塌方的不成样子了,院墙和窑面都倒塌没了,满院蒿草。后来经父亲修缮后,又重新垒了院墙,就一直住在这里。 近来由于城市规划要占这个地方,因为牵扯到赔偿问题,这里的原住户又过来要这窑洞和院子的赔偿款。 请问这院子和窑洞的所有权现在该归谁?赔偿款又该如何...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你所说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话,我认为该赔偿款应当归你所有。理由有二:其一,原住户批了新的宅基地,按照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他对原窑洞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其二,原住户对宅基地之上的附着物即窑洞和院墙已经抛弃,且历时三十多年,已经丧失了所有权。因此,原住户对该窑洞及其宅基地已经不具有任何权利。
2010-12-16 01: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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