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15年11月在宁波买了一辆二手车,总价十三万,包括手续费,十五万,按揭贷款8万。从16
律师您好!我15年11月在宁波买了一辆二手车,总价十三万,包括手续费,十五万,按揭贷款8万。从16年元月二十号开始还。每月还2641元。我未逾期过。担保公司在三月十九号夜里把我车偷开走了,担保公司以这样的理由说我不配合他们办理抵押贷款。就把车偷走了,请问您。这样的情况算盗窃案件。还是定治安案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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