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套房子,押一付三,入住五个月,房东有我一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房租的押金,他把房子卖了,房本已经在
房东有我一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房租的押金,他把房子卖了,我到底应该交给谁房租,而我已经和买房人签订了合同,房本已经在买房人手里,卖房人不知道,就是差办理物业交割了租了一套房子,所以签订了一个两年合同,入住五个月。卖房人以还没做物业交割为由,押一付三,当场就我和买房人在一块签的,继续收取我房租,买房人要我交房租,买房人继续让我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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