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2015年12月11日我老公刷卡支付1万元购房意向金给开发商,所购房产为工抵房(我们给开发商做工程,他们给房子抵工程款),当时说好这一万元是意向金,因为是否能购买还需要公司(我们公司)和税务局等单位确认一下。当天我老公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刷卡支付一万元当时我也完全不知情(后来才知道)。12月24... 展开
2015年12月11日我老公刷卡支付1万元购房意向金给开发商,所购房产为工抵房(我们给开发商做工程,他们给房子抵工程款),当时说好这一万元是意向金,因为是否能购买还需要公司(我们公司)和税务局等单位确认一下。当天我老公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刷卡支付一万元当时我也完全不知情(后来才知道)。12月24日经与公司、税务局确认,这套房子涉及多轮交税,我们无法购买,也就是无法做工抵房,公司无法在工抵协议上盖章,我们也就无法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当天与开发商的经办人唐XX联系,说明情况,他给的答复是那就不买了,他去跟公司说明情况,并帮助退回一万元意向金。后经多次向唐XX等人催讨,均答复正在办理中。2016年3月13日,收到开发商一封函件,说我们违约,一万元定金不予退还。请问: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认购协议有效吗?一万元可以要回吗?非常感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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