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恒华新都会买房一套,是4楼的,3楼的房子是送了2个露台,比阳台往外延伸4米多,但是3楼违规搭建了阳光房,高度超过本人室内面积两2厘米的,本人多次通过物业和3楼协调降低些没有结果,本人通过信访移交规化局处理,规化局给开发商施压(处理不好要罚款处理,因小区还没有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提前交房的),物业公司就用给我们两家停水停电... 展开
本人在恒华新都会买房一套,是4楼的,3楼的房子是送了2个露台,比阳台往外延伸4米多,但是3楼违规搭建了阳光房,高度超过本人室内面积两2厘米的,本人多次通过物业和3楼协调降低些没有结果,本人通过信访移交规化局处理,规化局给开发商施压(处理不好要罚款处理,因小区还没有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提前交房的),物业公司就用给我们两家停水停电的方法处理,原因是我们家也有一面墙往外改建了(这个改建当时是物业出的效果图,我一再确认后才改的,所有住户全改了,并非我一家,对其他人没有影响,3楼当时也出过阳光房效果图只是物业现在不承认出过效果图),只有我签字同意3楼建阳光房的前题下才复供水供电.请问我该如何处理.物业之前一直协调3楼补偿我们家5000块钱,物业免两年物业费,因这事闹的太久我也不想再费神了,就答应了,但3楼又不答应了,只同意出2000块钱,对此,我又该如何处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