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中婚前给付的婚钻首饰可否要回来,
其他答案
对此,《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中也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根据法律的精神及一般法律原理,婚钻首饰的给付是有目的的,即以婚姻为目的,所以既然婚姻不存在,该婚钻首饰是应当返还的。但是,如果婚姻无效是由于给付一方的过错而不是接受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一般来说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2010-12-13 01: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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