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8年买的同镇一套二手房,一直没过户,是集体土地房,在2012年要装修时卖房反悔了,因为卖方夫妻关系不和,正在闹离婚,女方承认房屋已经卖给我了,但男方说没拿到钱所以不配合过户,当时钱是一把付给女的,后来我起诉到当地法院,第一次开过庭法院劝我撤诉调解,我就撤诉了,但没调解好,我又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卖方归还我购房... 展开
你好,我是2008年买的同镇一套二手房,一直没过户,是集体土地房,在2012年要装修时卖房反悔了,因为卖方夫妻关系不和,正在闹离婚,女方承认房屋已经卖给我了,但男方说没拿到钱所以不配合过户,当时钱是一把付给女的,后来我起诉到当地法院,第一次开过庭法院劝我撤诉调解,我就撤诉了,但没调解好,我又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卖方归还我购房款137500以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和装修费,因为我当时买房都是贷款的,但法院判决是归还购房款和同期存款利息,我又上诉到马鞍山中院,马鞍山中院维持原判,并作了终审判决,但当我拿到判决书后被告是拒不执行,我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执行不下来,因为被告房屋是集体土地房不能买卖,法院说被告无财产可执行,但被告大儿子在县城有一套小区房,在第一次开庭时被告方女的在法庭上承认拿了我付给她的137500元钱在县城给大儿子买的这套小区房,在这里我想请问法院的判决正确吗?被告无财产可执行可以执行她大儿子的这套房屋吗?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