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基金管理人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哪些文件?
其他答案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6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报告;(2)基金合同草案;(3)基金托管协议草案;(4)招募说明书草案;(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证明文件;(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最近1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010-12-12 08: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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