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只要符合下面的要求即可去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实行动态 展开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只要符合下面的要求即可去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实行动态管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