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通行证是在长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光明路688号电话:0431-88908464\889274657.你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去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申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2、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 展开
办通行证是在长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光明路688号电话:0431-88908464\889274657.你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去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申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2、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如果参加组团旅游的,须交验旅行社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个人游的不需要。 办理程序及期限 ▲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签注和不满16周岁或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0~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备注 注:▲旅游签注类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二次签注,每次停留期为7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