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
我自东向西与一摩托车顺行时他在我前方30米出紧急左转弯,我杀车20米撞在他摩托车上,随后报警把他送到医院给他做了检查,第二天就出院了,骑车的是个21 的孩子,我的面包车没有保险,在医院我已给他交了3000的住院检查等费用。现在交警正在处理,让他去做笔录他就是不去,他家人还向我要3万元的赔偿费,我是不是得和他走法律程序了?如过... 展开
其他答案
要3万元可能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事实上,其受伤很轻,医疗费应花费很少。从法律角度,你应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都没有多少。其属于讹诈,你有理由拒绝。大不了让他告你好了。即使在你全责的情况下,法院也不会支持多少的。
2010-12-11 10: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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