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施工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最高罚款3万元全国首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昨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待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公布实施。 该《条例》涉及建筑景观、临街建筑物立面、临街商业网点、道路桥梁、管线、公共排水、工程工地、路灯照明和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和门面招牌、公共信息标志、道路交通秩序、公共停车、公共客运交通、公共自行车、湖泊保护、油烟污染和机动车 展开
武汉施工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最高罚款3万元全国首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昨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待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公布实施。 该《条例》涉及建筑景观、临街建筑物立面、临街商业网点、道路桥梁、管线、公共排水、工程工地、路灯照明和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和门面招牌、公共信息标志、道路交通秩序、公共停车、公共客运交通、公共自行车、湖泊保护、油烟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市容环卫责任区、社区环境、集贸市场、小餐饮、夜市等多个方面的管理规范和标准。 《条例》首次对工地夜间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扰民等规定了处罚标准。其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罚款10000~30000元,在此前的《条例(草案)》中,这一处罚标准上限为10万元。工地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000元~20000元;餐饮油烟扰民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00元~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罚款2000元~10000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