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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物权纠风

我和前男友在2001年购买了一套61万的房子,首期全部我给,之后我又供了两年。但是所有凭证已经丢失。两年后分手我搬离该屋,我跟他协商楼款我不供了让他出租供款。他就把房子出租自己收租金,但是一直断供着,后来银行起诉我们俩,信是寄去他以前居住地址,他代我签收也没通知我。一直到2011年法院要拍卖房子把信写去我身份证地址我才知道。... 展开
科瑞德|2016-02-05 18: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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