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博士,您好 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且是和房东直接交易的,未通过中介和担保公司,正准备签合同。因为我是公积金贷款,我已咨询过公积金中心和放贷的银行,我目前的情况完全可以贷到我想贷的公积金额度,并且是第一次贷款,所以放贷银行了解了我的详细情况后很肯定地认为如果我提供了所以必须提供的材料后,放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房东和我都有... 展开
房博士,您好 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且是和房东直接交易的,未通过中介和担保公司,正准备签合同。因为我是公积金贷款,我已咨询过公积金中心和放贷的银行,我目前的情况完全可以贷到我想贷的公积金额度,并且是第一次贷款,所以放贷银行了解了我的详细情况后很肯定地认为如果我提供了所以必须提供的材料后,放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房东和我都有个担心,因为在办理贷款前必须过户和支付30%的预付款,如果说贷款万一没有办下来,我又没有足够的现金去弥补而导致合同不得不终止,那么房产证已经过户到我名下了,房东认为按合同违约金和扣留了我的房产证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1、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证能否再过户回房东的名下? 2、据说再过户回去就相当于房东从我手上重新购买房子,必须交所有的税,是不是这样的啊? 3、我个人认为如果因为合同没有执行完而再过户回去,就不应该按照新买卖交易来交税。所以说,有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能尽可能规避买卖双方的风险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