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8月21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都已办妥。按照约定房主应该在一个月内搬离,后来在这期间,房主给我们打电话说要多住一段时间,最后搬的时候房子里的大件家具基本不会动,像空调、电视、沙发、衣柜还有床之类的,所以没另外交房租。等10月15日办理房屋交接的时候遇到以下问题: 1、房主搬迁时房屋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展开
我在今年8月21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都已办妥。按照约定房主应该在一个月内搬离,后来在这期间,房主给我们打电话说要多住一段时间,最后搬的时候房子里的大件家具基本不会动,像空调、电视、沙发、衣柜还有床之类的,所以没另外交房租。等10月15日办理房屋交接的时候遇到以下问题: 1、房主搬迁时房屋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另外屋子里的空调、电视、沙发及其中的一张床已经搬走,钥匙也没有交接,小房也不知道是哪一个 2、通过中介买房时,中介告诉我们说这房子没有户口,但当我们去落户时发现房子已经有人落户了,户主是这个房主的上一任房主,人已联系不到。房主本来说这件事他可以帮我们落实,但后来不了了之 3、我们有房主的2000元押金未付,因为以上问题的原因,我们不想付这笔尾款对于以上的问题,我们应如何解决呢?如果协商的话,退房和不退房两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呢?中介在其中有没有责任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