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地:上海,我是卖家,买家违约。事情经过:09年5月15日在房产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当天收到买家的定金5万,并约定5月20日支付首付款20万。但5月20日当天,买家和中介来电告知,买家决定不买房,要求违约,当晚在中介公司的那张居间合同上写下“要求违约,5万元作为赔付”。然后买卖双方在该字样下签字确认,此条现在中介公司... 展开
发生地:上海,我是卖家,买家违约。事情经过:09年5月15日在房产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当天收到买家的定金5万,并约定5月20日支付首付款20万。但5月20日当天,买家和中介来电告知,买家决定不买房,要求违约,当晚在中介公司的那张居间合同上写下“要求违约,5万元作为赔付”。然后买卖双方在该字样下签字确认,此条现在中介公司。5月22日我仍在这家房产中介将房子另行出售,6月5日在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完成。现当初违约的买家要求我退还当时的违约金5万,声称他和我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有完成,我就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买家。我让中介公司出具当时签字的同意违约字条,中介公司索要2万5千元才肯出示该证明。问题:我不想给中介敲诈2万5千元,但是违约的上家现天天找我。我该怎么办?如果通过司法途径,我是否需要退还上家5万元违约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