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收取
请问: 在东莞买二手房,业主的契税发票是2005年3月的,当时是一次付清的,但房产证就是2009年的,请问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吗,还有就是业主他在深圳广州还有房子,东莞没有
其他答案
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超过5年是不用缴纳的,感谢关注!
2010-12-04 03: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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