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年拆迁后安置房买下办产证时没写坐牢的叔叔的名字,现他要求加上并让我交相关费用合法吗?
01年,上海。动迁安置对象是爷爷、奶奶、叔叔和我。一开始是租赁房,后来买下办房产证时奶奶和叔叔户口都不在(叔叔劳改户口迁走了)所以房产证只写了当时户口在房产内的爷爷和我的名字。爷爷第二年去世了,叔叔08年刑满释放。他现在要求把他名字加入产证,但税费要我承担,理由是当时可以写但没写所以现在费用我买单。当时办理产证的我的父亲和爷... 展开
01年,上海。动迁安置对象是爷爷、奶奶、叔叔和我。一开始是租赁房,后来买下办房产证时奶奶和叔叔户口都不在(叔叔劳改户口迁走了)所以房产证只写了当时户口在房产内的爷爷和我的名字。爷爷第二年去世了,叔叔08年刑满释放。他现在要求把他名字加入产证,但税费要我承担,理由是当时可以写但没写所以现在费用我买单。当时办理产证的我的父亲和爷爷都已过世,我无从考证他们的初衷,也不了解14年前的政策。求助于各位大神!首先,当年是否有政策规定户口不在房屋内的不能写在产证上,尤其是拆迁安置房;其次,叔叔是否可以这样要求我;最后,我该怎么做?有没有好建议给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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