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各自所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一人一半权益,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务也是一样。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适用本法第十七条,有平等的处理权、经营的收益;(二)生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展开
归各自所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一人一半权益,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务也是一样。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适用本法第十七条,有平等的处理权、经营的收益;(二)生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一)工资;(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奖金。如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都是婚后共有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部分共同所有,住房和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谁名字,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那么住房和债务都是男方个人所有、第十八条的规定;(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夫妻俩有书面约定取得住房和债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