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名购房(补充了提问)
我们单位去年3月组织团购房屋,当时我已有一套住房,故未考虑购买,我的一位亲戚找到我给他顶名,我同意,并交押金一万元(他出的钱,我的名义)。今年1月我住的房屋出现问题,想换套房子,便找到这位亲戚,说明我不得已换房的苦衷,同时将他交的一万元押金退了给他,并给他五百元的利息,利息他未要。因现准备购买的房屋已升值,他不同意我购买,要... 展开
其他答案
你的问题我已经给你解答过了,可以肯定的将,你们在法律上,你没有向对方赔偿的义务,在道义上,“你觉得都是亲戚,不想伤了情分,想着退给他一万元押金后,再补偿他一万元”,是可以的,你自愿就好,以免你心里总是像欠对方是的。
2010-12-02 19: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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