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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12年11月20日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的补充条款规定在签订合同的十五天内的把按揭资料

我与2012年11月20日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的补充条款规定在签订合同的十五天内的把按揭资料交到银行并办理完按揭手续,逾期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屋,并收取总房款20%的违约金。2015年3月27日开发商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请问开房商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了吗?
shanxj|2015-12-28 16: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碧海云天_qq2014

好像是过了吧
2015-12-29 17: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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