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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桷权官司已经立案,也对财产进行了保全,做公证还有意义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下,我和我老公出钱买的房,但当时为了帮弟弟迁户口,所以要求办房产证时写上我和弟弟的名字(因当时没有约定份额,即为产权共有人各占50%份额),购房合同是我和弟弟的名字,借款合同借款人是我,抵押人是我和弟弟,担保人是弟弟,一直以来他都没有主动与我去公证或者写个协议,房子他分文没出,首付款和月供都是我和我老... 展开
sasakisang|2015-12-18 18:4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黑客梦工场

您好!从房产证来看,你弟享有一半产权,故你弟之后发生的任何债务均有可能对这房产进行查封拍卖,用以抵债!光公证起不到你想达到的目的,最稳妥方法应是向法院起诉确权,确认100%产权均归你,才能避免因弟弟债务问题追责到房产上来!
2015-12-18 19:37
来自北京市

表派派表

建议你还是将诉讼进行下去,免得以后再生纠纷
2015-12-18 19:24
来自北京市

四海音乐

可以去做公证,等于是他自己已经承认了这个事情,具体的操作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015-12-18 19:18
来自北京市

TLJS

做公证只能说是一个证据,一般也无法对抗债权人。除非法院最终判决房产是你的,你弟弟的债权人就没有办法。
2015-12-18 19:08
来自北京市

清新愉快

你好,你的情况建议去做一个公证。
2015-12-18 19: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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