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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过首付,现在说房子已不是我们的房子,请问怎么维权买房子权益?

10月份在房产售楼处付了10万首付,并签订购房协议,答应并承诺12月25日之前申请贷款办理,及后续流程。现售楼公司说当时所订的房子被银行收走作抵押了,要么退钱要么换房,但是真心看中当时已订的房子,售楼处说已经没办法把当时我们签订的房子给我们,请问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旅讯网|2015-12-16 18:1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秦始皇2007

如果对方一房两卖的话可要求双倍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015-12-16 19:08
来自北京市

DreamFly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5-12-16 18:50
来自北京市

D调de金滨

你好,我是华律网周律师,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谢谢!
2015-12-16 18:46
来自北京市

天宇唯一

您好,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如需帮助,可联系
2015-12-16 18:38
来自北京市

明月池馆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虽然你们已签订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但尚未办理房屋交付以及物权登记,因此,对合同标的房屋你们并不享有物权,不能因此对抗银行的抵押优先权,不过,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这套房屋时,故意隐瞒该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的事实,那么,你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并可同时向开发商主张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
2015-12-16 18: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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