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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回迁房,少给了一个,是评价房,评价房就是家里

家里的回迁房,少给了一个,是评价房,评价房就是家里孩子满十八周岁才给的,我和我姐都过了十八周岁,但是当时的拆迁费多给了七万五,现在给房子了,但是评价房没有,拆迁办的说当时多出的七万五千元就是评价房的钱,可是我们一点都不知道,这个该怎么办?是谁的责任?如果我要去起诉,该起诉谁?告的话去哪告?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同性同行|2015-12-13 14:5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心曲论坛

你好!具体需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给你专业意见,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2015-12-13 15:23
来自北京市

qyhself

看情况,请律师介入吧
2015-12-13 15:14
来自北京市

碧海星天

当时与你们签订补偿协议的部门作为被告,不服可以提供行政诉讼。
2015-12-13 15: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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