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我是一家装修公司,业主是朋友介绍的,当时说是装的房子要开麻将馆,一切材料都要最便宜的,门也要最便宜的,价格压的很低,130平的房子,最终的报价是59000,老房改造。有双方签字的合同和报价单。第二次打款25000,是分三次打的,前后有半个月,说是钱不够,容几天,我们也没有说什么。现在收尾了,提到验收... 展开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我是一家装修公司,业主是朋友介绍的,当时说是装的房子要开麻将馆,一切材料都要最便宜的,门也要最便宜的,价格压的很低,130平的房子,最终的报价是59000,老房改造。有双方签字的合同和报价单。第二次打款25000,是分三次打的,前后有半个月,说是钱不够,容几天,我们也没有说什么。现在收尾了,提到验收,业主反复四次要求工人去维修,说是不行,可是工人去 ,他又挑不出大的毛病,只是让做卫生说是不干净,复打胶之类的不碍事的小活,后来找了一个双方都认识的中间人协调,业主表示不是想扣尾款,只要修好了,尾款不是问题。双方协议签字。又换了台面,又要求重新换门口线,当门口线从厂家发货来的时候,业主又表示不要了,尾款打了12000元,擅自扣了5000元,问其原因,业主说他认为这样是最合理的,他就想花54000装修。又说自己身体不好,靠吃药维持。多做的项目之前说是等尾款一起算,现在更是一口否认说,没有人让你们做,是你们愿意做的。正是很熟的朋友介绍的,所以才没有补充合同。现在是尾款5000,多做的垒了两个阳台。阳台保温顶子,隔断,厨柜,开关插座,灯带射灯,阳台防水等项目近万元。如果走法律程序合同尾款是5000,多做的项目又没有补充合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