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你的表述,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如无特殊约定即属于其个人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你可以要求加上你的名字,或者是签订相关书 展开
2015-12-07 10: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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