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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莞住房公积金剩余40%可以提取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4月1日起,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简化手续,租住东莞市住房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可计提不高于职工本人缴存当月金额60%且不超过540元的公积金作为租金补充,且不必再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按照提取规定,离职或失业提取按“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执行。3月1日... 展开
心曲论坛|2015-12-03 13: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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