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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间房子使用纠纷

你们好!有关邻里纠纷的问题,买房子时,建房的老板说,一楼楼梯处为公共性质。但二楼的业主,在2011年下半年在一楼楼梯处私自立了个铁门。我家的杂物间也在一楼楼梯那,一直只有门,没有窗户,平时较少出入杂物间,就没紧着打个窗户,一直搁置着。今天4月终于把打个窗的事提上日程了,在墙壁上打了洞准备开个窗户。但二楼业主却说,他立了铁门,... 展开
bg4qac|2015-11-29 17:4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刘子明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2015-11-29 18:55
来自北京市

updown_girl

您好,依据的是通常是《物权法》和最高院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别所有权……解释》的规定等~~
2015-11-29 18:43
来自北京市

自由鸟的天堂

如果杂物间属于你的所有权。你是有权力处分的。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
2015-11-29 18:35
来自北京市

hunter_best01

判决书上一般会载明法律依据,如果不服建议委托律师做好上诉准备。
2015-11-29 18:26
来自北京市

恋一小屋

不得侵占公共空间
2015-11-29 18:12
来自北京市

李坤爱的小屋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若是对判决不服,可上诉
2015-11-29 18:04
来自北京市

浪漫情阁

基于此情况,建议双方沟通处理。
2015-11-29 17: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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