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蚀斑点、气泡、电灼伤、流痕、发粘以及膜(涂)层脱落等缺陷存在。 2.1.3紧固件 2.1.3.1隐框玻璃幕墙所使用的各类紧固件,如螺栓、螺钉、螺柱、螺母和抽心铆钉等紧固件机械性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要求。2.1.4密封胶 2.1.4.1隐框玻璃幕墙所采用的结构密封胶、 展开
腐蚀斑点、气泡、电灼伤、流痕、发粘以及膜(涂)层脱落等缺陷存在。 2.1.3紧固件 2.1.3.1隐框玻璃幕墙所使用的各类紧固件,如螺栓、螺钉、螺柱、螺母和抽心铆钉等紧固件机械性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要求。2.1.4密封胶 2.1.4.1隐框玻璃幕墙所采用的结构密封胶、耐候密封胶、中空玻璃二道密封胶、防火密封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要求。2.1.4.2同一单位隐框玻璃幕墙必须采用同一牌号和同一批号的硅酮密封胶。2.1.4.3任何情况下,各类硅酮密封胶要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准使用过期产品。2.1.4.4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胶在使用时应提供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合格报告和力学试验合格报告以及保质年限的质量证明文件。2.1.5玻璃2.1.5.1玻璃是隐框玻璃幕墙的主要材料之一,玻璃要随荷载,必须具备一定的力学性能,幕墙玻璃的机械、光学及热工性能、尺寸偏差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要求。2.1.5.2隐框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进行厚度、边长、外观质量、应力和边缘处理情况的检验。2.1.5.3隐框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必须采用安全玻璃。 2.1.5.4隐框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隐框及半陷框结构中的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第二节 主要安装机具 隐框玻璃幕墙安装机具主要有:垂直与水平运输机具(含脚手架或吊篮)、电动或手动吸盘、电焊机、注胶机具、清洗机具、扭矩扳手、普通板手、测厚仪、铅垂仪、激光经纬仪、水平仪、钢卷尺、水平尺、靠尺、角尺等。 第三节 作业条件 2.3.1安装隐框玻璃幕墙的主体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等)经过验收合格,并符合有关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2.3.2预埋件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已按设计要求埋设牢固,位置准确,其偏差不应大于20mm.对于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预埋件时,应制订补救措施或连接方案,经建设方结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洽商同意后实施。 2.3.3隐框玻璃幕墙安装所用的垂直运输机具、脚手架搭设、吊栏设置、安全防护网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安装用电源分布配置齐全,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消防措施到位,安装场地和施工面障碍物已拆除。 2.3.4隐框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总包技术部门的审批。隐框玻璃幕墙的安装应纳入建筑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