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县级清理住房办公室和职工单位联合注销职工房产证合法吗(来自重庆公安局集资建房小区)
我们是事业单位职工,1994年买了公房(平房),42.9m2,办了房产证(60%产权),1999年,单位集资建房,自己全成本又买了一套69m2楼房(至今无房产证),单位与县清房办公室联合把42.9m2的平房房产证以多占住房为由,于2001年注销了,房子也同时给了单位另一家,而我们当时买房款、煤气、闭路开口、配房等花的钱无人给...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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