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再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政策五年内是否会取消?
我想出售一套继承自父亲的房屋,按照国家09年出台的政策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本来想去办理相关事宜,昨天去房屋中介,中介的人劝我:干嘛着急卖呀?这个政策两年之后肯定要取消的,国家政策一阵一阵的,而且二手房成交量下跌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所以政策会放开的。真的么?这个政策这几年有希望取消么?想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其他答案
本公证员首先要告诉你,房产证是你母亲的名字,而且她已经过世了,只剩下一种过户方法,那就是办理继承,因为无论是赠与过户、买卖过户都必须是产权人活着的前提下,所以你说直接卖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可能的。你家只有办理完继承公证以后,拿着公证书去房地局更名,然后才能交易,当然了办理新的房产证后,时间肯定是新的。需要告知您,继承是免税的,不需缴纳任何税,只有公证费而已,公证费是这样的如果是你们子女继承公证费 展开
2015-11-21 13: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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