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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变更为共同持有,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2005年一方购入房产,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其余按揭贷款,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2006年结婚,婚后两年还清贷款。2009年将另一方名字加上,产权登记证上是双方共有,未有任何其他约定。这样的财产是以产权登记为准,加名字的行为认定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吗?还是即便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还是认定为婚前财产,按市值占比分割? 如果是这样... 展开
秋雨奇迹|2015-11-19 10:0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李世民大战秦始皇

房产是双方共同财产。
2015-11-19 11:14
来自北京市

D调de金滨

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各有一半份额。
2015-11-19 11:08
来自北京市

shinong11

产证上加了另外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会根据双方对该房产贡献等情况进行分割
2015-11-19 10:56
来自北京市

kuaidianzhong

以产证登记信息分割
2015-11-19 10:43
来自北京市

胡蝶印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应当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过错大小和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综合考虑来确定。
2015-11-19 10:38
来自北京市

梦之堂

如你所述的情况,应属于共同财产平分
2015-11-19 10:32
来自北京市

yunge0208

你好,产权登记证上如是夫妻双方名字,则为夫共同妻财产。
2015-11-19 10: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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