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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湖南买了套房子,2012年初支付了二十万

您好,我在湖南买了套房子,2012年初支付了二十万的房款,因为怕房产证不好办就跟建房老板签了个附加协议,协议说是如果在2012年底未能办好房产证我可以要求退房款和银行利息。但现在证还未办理,我要求退房,可以吗?可以的话,他们该怎么赔偿我的钱,利息是怎么算
鱼子韩|2015-11-16 11: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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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雨轩

你好,你的事情我们可以帮你处理,你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对方返还你购房款和利息,有什么需要可以到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找何律师我给你处理;采纳请好评
2015-11-16 13:01
来自北京市

tommypeng

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并按购房合同的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015-11-16 12:46
来自北京市

jfsmy

可以按协议的约定来处理,退回购房款本息。
2015-11-16 12:39
来自北京市

yyhxs

你卖房子是和公司签订的协议,附加协议是和老板签订的话,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具体要看两份协议的内容怎么约定、
2015-11-16 12:29
来自北京市

jujue_liu

你好,可以的,合同有约定的而依照合同约定,对方存在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015-11-16 12:21
来自北京市

aea11002

按附加协议的约定处理,退还购房款。可以按同期贷款利息进行计算,但对方不一定会同意。
2015-11-16 12:10
来自北京市

dragon8901

可以,房款加利息,一般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015-11-16 11: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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