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月,于2012年4月取得购房合同,购买云南昆明汤池镇《汤泉盛景》83平米物业,价格397777元。购房合同已经签订并且我已经偿还银行贷款21个月,2013年10月已经全额提前还款。购房合同签订的交房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现已逾期11个月,依然不能交房,购房合同也有相关赔偿条款,总房款每日万分之一赔付... 展开
本人于2012年1月,于2012年4月取得购房合同,购买云南昆明汤池镇《汤泉盛景》83平米物业,价格397777元。购房合同已经签订并且我已经偿还银行贷款21个月,2013年10月已经全额提前还款。购房合同签订的交房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现已逾期11个月,依然不能交房,购房合同也有相关赔偿条款,总房款每日万分之一赔付。2013年11月我家人售楼部了解交房时间,售楼部工作人员告知新的情况,购房合同上我购买的是5栋803室,开发公司要求5栋业主换到4栋,具体赔付方式也没给出业主。唯一给的解释是原本规划6栋作为酒店公寓,但6栋消防审批不过关,需把5栋改为酒店,原本5栋业主迁至4栋。我个人觉得这已经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所以想具体咨询一下贵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一般可以采取什么方式维权?获得的赔偿是怎样的?证据有购房合同、银行按揭还款记录、购房发票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