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0月15日起,该市已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凡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盐城购房的,均可在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且取消了户籍限制。 所谓“异地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 展开
从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0月15日起,该市已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凡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盐城购房的,均可在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且取消了户籍限制。 所谓“异地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10月13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异地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为江苏首家全面执行异地贷款新政的城市。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