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是2009年买的房子,之后按时交纳的物业费,但是后来物业管理非常差,我有两辆电瓶车放在公共车库里都被偷了,反应到物业那里也无人管,经过我的了解许多业主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也都没有被解决 同时小区环境脏乱差,楼下的电子门坏掉一两年都没有人修,这种糟糕的状况持续了很多年,物业在这期间也没有及时来收... 展开
律师好,我是2009年买的房子,之后按时交纳的物业费,但是后来物业管理非常差,我有两辆电瓶车放在公共车库里都被偷了,反应到物业那里也无人管,经过我的了解许多业主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也都没有被解决 同时小区环境脏乱差,楼下的电子门坏掉一两年都没有人修,这种糟糕的状况持续了很多年,物业在这期间也没有及时来收物业费,我知道这个小区也有很多业主因为气愤也没有交物业费。今天突然有两个人敲门 说收物业费 说我从2011年到现在 四年没有交物业费,还说不马上交齐就起诉我,我告知他们之前的情况以及没有交费的原因,他们说他们是去年从上家物业接手我们小区的,之前的情况他们管不着,我说就算如此可是小区整体环境还是那样,楼下的电子门还是坏的,他们说接下来会修,但如果不马上交齐物业费就到法院起诉我。我想咨询下 物业是否有这种权利?作为业主 交物业费也是很正常的情况,但是 物业不尽责的情况下 硬性的要我把钱交齐还要起诉我,我该如何应对?我了解好像诉讼时效是两年吧?从2011年到现在有四年时间了,物业是不是没有权利起诉我了?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