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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在2008年因买卖纠纷被东台执行局执行6万多人民币,他们之间还有纠纷没能协调好,东台执行局不找

我前夫在2008年因买卖纠纷被东台执行局执行6万多人民币,他们之间还有纠纷没能协调好,东台执行局不找他要,经常到我工作单位要执行我,合理吗?
feifeiluck|2015-10-21 15: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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