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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沈阳的 我想问下、我姥爷有个房子、死以后房子动迁本应该4家分财产

xin290715127|2015-10-2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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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法律继承人继承(如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你姥爷去世,太老爷和姥姥都不在了,姥爷有4个子女,4个子女都是继承人。每家应该继承四分之一的遗产。4个子女如果有人不在了,其子女可代位继承。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你们三家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2015-10-21 21: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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