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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两间楼房价值40万元,已经给了24万元,还欠16万。房产有没过户我就写个收到条。下。现在我又不想

我卖两间楼房价值40万元,已经给了24万元,还欠16万。房产有没过户我就写个收到条。下。现在我又不想
kdenduoi|2015-10-17 09:4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绿茶加青梅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015-10-17 10:38
来自北京市

shoesbuyonline

如果对方违约可以解除;如果你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2015-10-17 10:20
来自北京市

zlxleo

乔传浩律师回复您,您和买方的房屋买卖行为属于典型的合同行为,买方付款,您出卖房屋是您们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如果您现在不想出卖房屋,那么严格来讲属于法律规定上的违约行为,这样您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由于房屋没有过户,那么从房产权属角度来讲,房屋仍然是您的产权。所以您可以不卖房屋,但是建议最好和对方协商解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毕竟您属于主动违约。
2015-10-17 10:13
来自北京市

hyrm

您好,具体看卖方协议。如果违约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2015-10-17 10: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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