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介定
律师您好!我出资用女儿名字购房,在其婚前已付35万元,婚后还要付35万元。(婚前婚后除女儿用住房公积金付3万元外,其余全部由我支付,有我每月打款给女儿银行存折记录),请问这房产是属于女儿婚前财产吗?是否要做婚前财产鉴定或做公证。如果婚前财产要分割,如无承诺给配偶,配偶是不能参与分配的是吗?谢谢!广州 冯女士
其他答案
如果登记在你女儿个人名下,你又有出资记录,则认定为你对你女儿的个人赠与,属于她个人财产;但最好在做一份赠与协议,这样就更保险了。你女婿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2015-10-14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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