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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介定

律师您好!我出资用女儿名字购房,在其婚前已付35万元,婚后还要付35万元。(婚前婚后除女儿用住房公积金付3万元外,其余全部由我支付,有我每月打款给女儿银行存折记录),请问这房产是属于女儿婚前财产吗?是否要做婚前财产鉴定或做公证。如果婚前财产要分割,如无承诺给配偶,配偶是不能参与分配的是吗?谢谢!广州 冯女士
ljjing1018|2015-10-14 13: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小小脸蛋

如果登记在你女儿个人名下,你又有出资记录,则认定为你对你女儿的个人赠与,属于她个人财产;但最好在做一份赠与协议,这样就更保险了。你女婿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2015-10-14 14:53
来自北京市

卫星电视音响

最好写个赠与协议书,承诺只赠与给女儿
2015-10-14 14:43
来自北京市

烟火海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是不能分的
2015-10-14 14:33
来自北京市

bxdc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展开
2015-10-14 14:21
来自北京市

张张5

你好,为婚前财产,建议保留相关证据
2015-10-14 14: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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