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年前卖的一套住宅 合同上写的是房屋卖之前的取暖费 物业费归原房主交 买房人查了俩费 均不拖欠
我十年前卖的一套住宅 合同上写的是房屋卖之前的取暖费 物业费归原房主交 买房人查了俩费 均不拖欠 于我成交过的户 十年过去了 买房人找到我 说我拖欠十多年前其中一年的取暖费 是热力公司刚通知他的 不交的话 无法交今年的取暖费 我想大家帮我咨询一下 十多年了 这费用我该交吗 现在买房人起诉了我
其他答案
一,如果你确认该费用是你们过户前,由原业主发生的,那就让他起诉好了。让他知道自己打自己的脸,是个什么滋味儿。二,还有,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有没有?里面是否有原业主需结清相关费用的条款,有就最好了,这就是证据。<
2015-10-13 18: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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